一、学校施教区
以渔婆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施教区分布图见附件1)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是否属我校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等。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4年7月20日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4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招生办法
7月20日7:30-11:30,14:00-18:00,家长到学校东门领取顺序号和《靖江市实验学校2024年招生报名家长须知》,同时登记学生姓名及联系电话;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登记表(见附件2),对照样表自行填写好电子登记表初稿;填写完成后,以所领取的顺序号+学生姓名命名(例如:顺序号为001的陈笑笑学生,电子登记表的文件名为“001陈笑笑”),最迟在材料审核前一天17:00前,以附件形式发至学校招生邮箱
syxxzs@126.com。
7月21日—7月23日,家长按照顺序号上指定的时间段,凭顺序号,带全所有材料到校登记审核。
有不动产权证,且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同时父母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将安排专门人员指导网上报名。
四、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新生出生证;
3.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 幼儿素质报告书。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校就读。
有效佐证材料包括:
①房产交易期间的买卖合同和交易凭证(收付款凭证、银行交易流水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上涉及到的人员信息需完全一致)。
②社区居委的居住证明原件(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近半年的水费(*)、电费(*)、 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网络费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相应的运营公司营业厅出具的加盖公章及责任人签字的流水(带*为必需材料)。
五、其他
1. 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7月20日—7月23日到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 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拟录取学生名单公布时间:8月8日至8月11日。届时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心关注。
本方案由靖江市实验学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23—84854192。
靖江市实验学校
2024年7月18日
附件1:靖江市实验学校施教区见图蓝色部分
附件2:靖江市实验学校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20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