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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公办普通高级中学2024年春学期代办费预收标准的定价方案(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拟定了2024年春学期公办普通高级中学代办费预收标准定价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公办普通高级中学代办费含教材(光盘、实验册、实践指导)费和作业本费两项,每学期核定一次。实行开学预收、期末结算、清单备案、依规公示、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原则。
二、定价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
2.《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0〕336号);
3.《省物价局关于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定价问题的复函》(苏价费〔2018〕41号);
4.《省发展改革委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128号)。
三、成本调查情况
1. 参考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结合教材实际价格,根据相关学校教材订购数量核定生均总价格。
2.通过查阅4所普通高级中学上年度同期代办费结算情况,验证我委制定代办费预收标准的合理性。
四、拟制定的代办费预收标准
2024年春学期代办费预收标准为:高一年级370元/生·学期,高二年级135元/生·学期,高三年级50元/生·学期,其中:
(1)教材费
高一年级320元/生·学期,高二年级85元/生·学期。
(2)作业本费
高一年级至高三年级均为50元/生·学期。
本次网上征求意见时间7天。如对上述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月28日前反馈市发改委价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9180721,邮箱:jjwjjsfk@163.com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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