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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接下来的流程我愿意配合你们开展。”日前,靖江法院执行法官突然接到被执行人马某的电话,对方一改往日强硬态度,主动表示配合法院工作。促使马某从抗拒到配合转变的,是靖江法院实行的执行处罚预告知机制。 2020年10月,张某以司某、马某结欠其借款55万元及相应利息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立即还款,并申请对司某、马某名下位于无锡的不动产优先受偿。随后,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但因司某、马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张某于2022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至该房产处张贴拍卖裁定书及迁出公告,但马某一直消极应对,既不积极筹措款项还款,也拒不迁出房屋。执行法官拟对司某、马某采取拘留措施,司某、马某当即支付了1万元,并向张某承诺会想办法解决,张某也同意了暂不对司某、马某进行拘留。 宽限期满后,司某、马某仍未与张某达成一致的还款方案,张某要求处置该房屋。因司某、马某拒不迁出房屋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执行法官随即制作拒执罪预告书至无锡马某家中送达张贴,对被执行人马某及居住人员予以“惩戒预警”,责令居住人限期迁出,否则,将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摄于执行威力,马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 今年以来,靖江法院积极实践执行处罚预告知机制,通过预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法律依据,让被执行人清楚知晓执行流程和进度,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引导、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该项机制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减轻了执行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避免了直接惩戒导致的成本高、影响大、效果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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