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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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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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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阳光大道与十圩港交界为起点,沿十圩港向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东至十圩港)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
(一)时间
7月29日—8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一幼中虹分园小班教室
(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2.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并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园依据;
5.幼儿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园的有效房产;
6.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信息登记、审核流程
1.网上信息录入
使用QQ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2023年一幼中虹分园小班招生群”(每户限一名会使用智能手机填写信息的家长进群,建议是幼儿父母),根据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640.png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要求填写《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2023年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确保信息无误。
640 (1).png

7月28日下午3:00开始,幼儿园将根据后台信息登记情况,陆续将初审幼儿名单、初审时间等信息发“2023年一幼中虹分园小班招生群”。  
2.现场信息审核
(1)对照需出具材料要求,将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分类、按序整理好。
(2)按群内公布的初审时间,每户一位家长凭审核所需材料在园门口排队(不要带孩子),由引导老师带领到指定窗口进行审核。
(3)审核后请带好“信息登记回执”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三、录取办法
8月9日—14日分批公示拟录取小班幼儿名单。

四、注册报到
(一)8月15日上午8:00—11:00,家长凭“信息登记回执”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
(二)9月1日上午8:00—11:00,录取幼儿家长到指定教室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招生联系电话:
0523—81160302 办公室
13914505422    曹老师
13914539039    陈老师   
15952633058    周老师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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