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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储棉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谷玉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谷玉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利用职权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用车服务,配偶违反规定在其管辖区域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亲属入股企业与中储粮直属企业开展业务往来的情况,接受请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中央储备粮轮换购销、政策性粮销售拍卖、粮食调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方式借用资金给民营企业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有关民营企业不履行与中储粮直属企业签订的轮换协议,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涉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
谷玉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涉嫌受贿和共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谷玉有开除党籍、取消在中储粮享受的退休待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此前,2022年9月16日官方通报,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谷玉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谷玉有简历
谷玉有,男,汉族,1958年3月生,黑龙江虎林人,在职大学学历,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8月起,历任黑龙江省虎林宝东粮库主管会计、副主任、主任,黑龙江省虎林卫星粮库副主任、主任,黑龙江省虎林市粮食局副局长、局长;
2003年2月,任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2003年4月,任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党委副书记、主任;
2009年1月,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3年10月,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17年2月,任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9月退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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