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高质量推进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价指标(试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关于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具体指导意见。
4大方面18个指标4个否决项构建全方位评价体系
建设指南从“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供给丰富”“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管理规范,运营有序”“贡献度高,带动性强”5个方面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和要求。
评价指标将建设指南的5个方面设为一级指标,各方面具体要求设为二级指标,相应设定分值;专设“佐证材料要求”一栏,对受考核的集聚区建设主体提出了较为详细且有可操作性的举证要求;另将“本级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称号、给予奖励等”设为加分项,将“对意识形态问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等监管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设为否决项。
江苏目标:先行先试
年初出台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加快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到2022年,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省政府将“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列入2020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
江苏实践:丰富多彩的夜经济品牌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积极推动夜间文旅经济发展,涌现出了南京的“夜之金陵”、苏州的“姑苏八点半”、常州的“龙城夜未央”、无锡的“今夜‘梁’宵”、扬州的“二分明月”、徐州的“国潮汉风·夜彭城”、泰州的“凤城河夜泰美”等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夜间文旅项目,百余个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正在打造之中。
夜之金陵:既有烟火气,也有文化味儿
姑苏八点半:玩转古城“夜魔方”
龙城夜未央:“掌灯人”邀你开启“八面”精彩
今夜“梁”宵:千年运河,万家灯火
二分明月:夜游、夜市、夜演三部曲
国潮汉风·夜彭城:古韵新风夜华浓
凤城河夜泰美:一起逛逛幸福水天堂
东风夜放花千树,夜市千灯照碧云。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试行)的出台,将对全省各地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夜间文旅经济发展工作发挥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图片来源:南京文旅、苏州旅游总入口、常州市文广旅局、无锡市文广旅游局、扬州文旅、徐州博物馆、泰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