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会员注册
×
近日,市发改委核定了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旺桥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该公司正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停车服务单位,预计从7月中旬起旺桥停车场实施停车收费服务。
近年来,我市开发区木材产业加工园不断发展,带动了物流业务增长,大型货车流量加大,但由于附近未建设配置停车场,车辆在路边随意停放,造成道路安全隐患,也给管理带来困难。为此,开发区研究决定,由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在木材产业加工园附近投资建设旺桥停车场。日前,旺桥停车场建成,东至旺桥港路,西临新太路,北靠沿江路,占地面积约60亩,设置204个大型车辆停车位。
旺桥停车场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市发改委核定,该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基准价为:白天(8:00至20:00,含8:00,不含20:00)小型车2元/辆·小时、中型车3元/辆·小时、大型车4元/辆·小时。夜间(20:00至次日8:00,不含8:00,含20:00)按白天标准的50%执行。浮动幅度为:上浮最高不超过25%,下浮不限。
旺桥停车场对各类汽车自连续停车满30分钟起计费,临时停车30分钟及以内免收停车费,连续停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其计费时间不扣除免费停车时间。
市发改委明确,在旺桥停车场连续停车在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的,最高收费标准为:小型车20元/辆、中型车30元/辆、大型车40元/辆。超过24小时的,自停放满24小时起,另行计算收取停车费。最低计费时间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计费;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市发改委还明确,二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在旺桥停车场免费停车,旺桥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应当免费。
该收费标准自本月起试运行,试运行期两年。
来源:靖江日报
|
新靖江论坛内发表的信息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发布信息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新靖江论坛联系删除!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