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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靖江】靖江2020中考加分办法出炉!新增这几类考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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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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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
《关于2020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的通知》
明确今年六类对象
可获得中考加分照顾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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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注意到
今年比去年新增加了几类加分对象
具体是哪些学生
一起来来看看
加分对象和加分标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时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按所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加分投档。


3、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战区级)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参加中考时按《秦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泰政联[2013]3号)第五条的要求实行,具体标准为: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加分投档。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战区(战区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加分投档。


(3)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战区(战区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驻海岛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到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5)军人子女有其他优惠加分,取优待分值最高分进行优待,不再累计计算。录取五年制高职、中职时也按相应比例加分优待。


(6)前5条规定之外的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录取时按所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4、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招生录取时按《江苏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文件规定实行。具体标准为: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按所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加分投档;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按所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5、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招生录取时,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实行,具体标准为: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泰州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录取时按所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加分投档;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录取时按所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6、对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和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岗位获表彰的医务人员,其子女参加我市2020年中考招生录取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具体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7号)文件规定实行、具体标准为:
荣获省级及泰州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医务人员子女,录取时按所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量低控制线的5%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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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对象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提供证明材料。6月8日前,各类加分对象填写《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申请表》,同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提供市(区)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
(2)台湾省籍考生须提供市(区)以上台湾事务办公室证明,港澳籍考生须提供港澳地区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市(区)公安局证明;
(3)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市(区)公安局证明;
(4)烈士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市(区)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5)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退伍和转业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市(区)以上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该证明须报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定;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证明;
(7)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泰州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证明;
(8)2020年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和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岗位获表彰的医务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证明,
2.学校初审,校内公示。6月12日前,各学校要对申请加分的考生认真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在校园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市(区)教育局复核,市直学校学生申请加分的,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复核。
3.市(区)复核,网上公示,申报备案。6月20日前,各市(区)教育局要对申请加分的考生认真复核,复核结果在本地教育网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各市(区)教育局将申请加分的学生申请表和学生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6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中考加分不是人人都有
但是努力耕耘总会有收获
在这里
小编预祝各位学子中考必胜
最后附上加分申请表




来源: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委员会、靖江市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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