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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事发沿江路与城东大道的交叉路口,汽车被撞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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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4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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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行经路口,
一看二慢三通过,
若不仔细留心查看和减速,
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转弯让直行”与“通过路口应减速”,
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
近日,
在靖江的沿江路与城东大道的交叉路口
就发生一起因转弯未让直行,
导致汽车侧翻的交通事故。
微信图片_20200414104923.png
(监控视频现场画面)


根据监控视频看到,
红色的货车直行通过路口,
开到路口中心的时候发现轿车,
轿车是准备右转,
货车发现轿车的时候,
采取了制动措施,
但因为路面积水导致车辆发生了甩尾,
与汽车发生了碰撞,
导致汽车侧翻。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徐浩
提醒驾驶员司机,
雨天路滑,
通过交叉路口时要减速慢行,
同时右转弯车辆在通过交叉路口时
要注意观察路口,
让直行车辆先行。
所幸本次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亡。


微信图片_20200414104934.jpg
(事故现场画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驾车行经路口要提前观察、减速慢行
像上面同样类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在之前的推送中也有很多,尤其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辆经常与直行车辆相撞,而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都源于转弯车辆驾驶员不按规定提前观察路况情况,没有主动做到减速避让所造成的。


微信图片_20200414104940.jpg
(网络配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之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通行规则请牢记,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朋友们,
行车上路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并不是“谁没让谁要负责”,
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希望大家都能够文明驾驶,
做到礼让优先。

来源:靖江新闻,新靖江论坛综合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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