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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二圩港闸口附近水域非法电捕鱼。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民警随即兵分两路,一队人马前往捕鱼者住处附近蹲守,另一行人来到二圩港闸口,想来个瓮中捉鳖。不料,大家在江边等了几个小时,仍不见捕鱼者踪影,民警料想偷捕者已从其他出口上岸溜走。 果不其然,凌晨2时许,捕鱼者的住处有了动静,只见一辆皮卡停在了门口,很快,车子便开走了,民警猜测皮卡装运的就是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而屋内人员短时间内迅速卸了。时机不等人,民警迅速行动,破门而入,当场缴获数十条非法捕捞的鳊鱼、鳜鱼、鲈鱼等,并在屋内发现了电瓶、逆变器、舀鱼网以及盛鱼的桶,而后在江边发现了捕鱼用的橡皮船。而刚卸完货的朱某看着从天而降的民警,惊慌失措。次日中午,朱某的同伙吴某也到派出所投案。 经审讯,嫌疑人朱某(男,35岁,我市东兴镇人)、吴某(男,42岁,我市东兴镇人)交代,因最近天气回暖,二人想在长江里电捕鱼,捞点免费的“长江鲜”吃吃,于是冒着违反禁渔通告和禁渔规定的风险,乘着夜色遮掩实施捕鱼,没想到刚得手,便被民警戴上了手铐。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水产品,如发现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电、毒、炸”的方式捕捞天然江河鱼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靖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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