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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关于转发生活物资保障组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做好商贸服务企业复工营业工作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0〕62号)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恢复餐饮(堂食)营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营业时间
2020年3月12日起。
二、恢复营业原则
坚持“民生优先、分批分次、安全有序”的原则,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的各类餐饮业市场经营主体,只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符合各项防控要求可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如遇疫情防控响应级别上调,则应停止堂食服务。
三、恢复营业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餐饮业市场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员工信息排查、防疫物资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食品加工制作和餐厨垃圾管理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
(二)明确相关标识。各餐饮经营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防疫知识海报,公示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米间隔线,明确专人引导客流。
(三)严格入场要求。入场人员必须通过“苏康码”或“祥泰码”绿码验证并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餐饮场所。如遇“黄码”、“红码”、体温≥37.3℃或出现咳嗽等症状的,不允许进入,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通知120专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可出示护照等有效证件。
(四)规范就餐安排。大厅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就餐间距不小于1米。方桌同排座位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顾客隔位就坐。每桌就餐人数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具备条件的火锅店可实行“一人一锅”。晚22点之后的夜宵暂不开放。每一批次顾客用餐结束,需经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的顾客。禁止举办大规模群体性聚餐活动,停止提供零食服务。
(五)控制顾客数量。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坚持总量控制,当日同一时间段大厅内人数控制在设计容量的50%以下,减少人员拥挤、接触、集聚。
(六)自觉文明就餐。顾客进店要文明就餐,除就餐外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不喧哗、不闲聊、不打牌、不吸烟、不近身敬酒等,自觉接受服务人员劝导。 (七)推广分餐模式。积极推行分餐制,提供厨师分餐、服务员分餐和就餐者自行分餐等不同分餐模式,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方式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全面推行“公筷公勺”,为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
(八)建立溯源管理。推荐自助扫码点餐、付账,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形成管理档案,完善全程追溯闭环管理。
(九)加强消杀通风。按照餐饮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定时做好工作场所、就餐场所、餐饮容器及附属设施的清洗消毒。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消毒。在收银台等处配备免洗手消毒液。每日至少2次自然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自然通风的可使用机械通风方式。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引导顾客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无法通风的密闭空间暂不开放。
(十)做好应急预案。遇有密切接触者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来店就餐过,立即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疫点消杀、流调、密切接触者隔离、营业场所终末消毒、封闭等相关应急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计划恢复餐饮(堂食)的经营单位要主动联系属地政府,属地政府要强化对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指导。 (二)各属地政府要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抓好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工作。如发现餐饮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营业直至疫情结束。靖江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和靖江市餐饮商会积极配合。 (三)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对经营单位执行通知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45。
靖江市商务局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靖江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靖江市餐饮业商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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