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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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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商业场所复工指引

一、总体原则
1. 商业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做好复工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2. 宾馆、影院、KTV、游戏厅、游乐场、教育培训机构、洗浴、美容等场所暂缓营业,餐饮场所只能提供外卖,禁止提供堂食。

3. 各商业场所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基础上保留1个出入口,加强入场人员管控,在入口张贴“苏康码”使用提示,“苏康码”绿色且体温正常、佩戴口罩者方可入场。

4. 不得组织开展促销、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

5. 应设置应急隔离区域。如果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时,应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报告,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6. 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后方可复工。

二、复工前工作准备
1. 建立健全防控机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员工健康检查、场所防疫消毒、防疫宣传教育、防疫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职责。

2. 严格落实员工排查。商场要建立返岗人员名册,对商场内所有员工进行身体状况和暴露史排查,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每位返岗人员均需提供身体状况证明。省内(14天内未出江苏境的)员工,无异常的可以返岗;外省(除疫情重点地区)返靖员工,医学观察14天或核酸检测无异常的可以返岗;重点疫区员工原则上暂缓返靖,若已经来靖,隔离14天后核酸检测无异常的可以返岗。

3. 防护物资准备充足。要根据复工人数和营业场所面积,备足口罩(按1只/4h人的标准配备)、75%酒精、消毒液、洗手液、免洗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7天所需的使用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三、复工后防控要求
1. 人员管理。对员工进行体温日测并记录,督促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减少集聚性会议,实行分餐制。商场要注册使用靖江市服务业疫情信息上报平台,通过平台对员工、顾客情况进行实时报送,将平台生成的“顾客二维码”打印张贴在经营场所进出口,引导顾客填报信息。

2. 场所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加强营业场所通风、消毒和清洁卫生。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每天定时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可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消毒次数。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液,收银处、商铺内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尽量避免使用轿厢式电梯,楼层在3楼以下营业场所应停开轿厢式公共电梯。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如遇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情况,可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防止人员集聚。

3. 防疫宣传。对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疫意识。对顾客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通过显示屏、广播、宣传栏等方式提醒顾客佩戴口罩、配合测温、保持安全距离等,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四、其他要求
1. 各商业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复工。

2. 各属地政府要坚决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商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 对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属地政府需采取相关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靖江市商务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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