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确诊新增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分别为泰州医药高新区1例、兴化市1例、泰兴市1例、姜堰区1例。现将其公共场所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一,男,27岁,现居住在泰州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有武汉旅居史。
1月14日—21日在武汉开会。23日从厦门高崎机场飞扬州泰州机场(航班号ZH9756),由家人驾车接回家中。24日14:11入住瑞贝庭酒店至28日。其间,曾至泰州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发热门诊就诊。28日22:50由家人驾车接回家中。29日中午由家人驾车送至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于当日下午由120救护车送至泰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二,男,47岁,现居住在兴化市张郭镇,有武汉旅居史。
1月21日18:00从武汉驾车回到兴化张郭镇蒋庄村家中。22日7:56先后至戴南镇不锈钢交易城、戴南镇罗顾村宏程锻造厂,14:22先后至张郭镇南甸村东兴软管厂、张郭镇朝阳路92号金源灯饰。23日10:07—10:44在张郭菜市场。29日出现发热症状,当日由120救护车送至兴化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三,女,57岁,汉族,现居住在泰兴市广陵镇,有与武汉人密切接触史。
1月17日、18日在家操办婚宴时与武汉人员有密切接触。23日、24日9:00-10:00在广陵镇联吴村卫生室就诊。30日上午自感不适,9:00-10:16在泰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0:55至吾悦广场肯德基店购买食物(打包),10:59离开返回至发热门诊,随后在泰兴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四,男,53岁,现居住在姜堰区城区,有湖北旅居史。
1月19日从湖北省十堰市驾车回姜堰。21日17:00-19:30在罗塘街道堰春饭店就餐。22日8:54至桃园茶行。23日7:57至罗塘街道府东菜场,9:00乘坐自家车至白米镇大安村。24日晚在苏源大酒店聚餐。13:30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见人多未诊)。30日上午自感不适,前往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现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目前上述4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对已追踪到的64位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请可能接触者主动做好紧急防护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就近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地区来泰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本市市民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截至2月2日24时,我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21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5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2例、姜堰区7例、泰兴市2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